原文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家当专项扶持操持履行细则》的关照
深工信规〔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家当加快发展的多少方法》,推动本市智能传感器家当快速集聚,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发展,我局制订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家当专项扶持操持履行细则》,现予印发履行,请遵照实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3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家当专项扶持操持履行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家当加快发展的多少方法》,推动本市智能传感器家当快速集聚,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发展,制订本履行细则。
第二条 本履行细则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专项扶持操持中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国家帮助配套支持项目、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和运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褒奖项目的报告、帮助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扶持操持财政资金的利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看重实效、科学管理原则,实施总额掌握、志愿报告、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稽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扶持项目内容、报告条件和帮助标准
第四条 智能传感器家当专项扶持操持下设四个扶持方向:
(一)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对在深圳智能传感MEMS中试线开放平台等我市公共做事平台开展新产品研发活动所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予以支持。
(二)国家帮助配套支持项目:对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传感器领域干系扶持的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三)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干系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
(四)运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褒奖项目:鼓励传感器运用企业结合自身须要,联合研发企业,共同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
第五条 报告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根本报告条件:
(一)报告单位为深圳市内(含深汕特殊互助区,下同)开展示实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协会、研究机构等机构;
(二)项目的履行地需在深圳市内;
(三)不存在就同一培植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报告的环境;
(四)报告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落信主体名单。
第六条 各扶持方向专项报告条件:
(一)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
报告单位需在我市深圳智能传感MEMS芯片中试验证开放平台等我市公共做事平台开展新产品研发活动、已经结案并形成干系支出。
(二)国家帮助配套支持项目
1.中心财政资金市级到账韶光为报告指南发布前的三个年度内。
2.报告单位承担的国家专项需属于智能传感器领域。
(三)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
1.报告单位于报告指南发布前三年内已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或其传感器产品(包括传感芯片、模组)已经通过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等可靠度标准认证。
2.报告单位上一自然年内公司智能传感器领域的营收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或智能传感器业务占公司总营收比重达30%以上。
(四)运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褒奖项目
1.该项目采取联合报告办法开展,报告单位在项目报告时应得到其他互助方容许。
2.项目所涉及的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应由报告单位和其联合报告方共同研发,在深圳市内完成设计或生产。
3.报告单位或其联合报告方拥有干系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4.报告单位与其联合报告方应为家当链高下游企业关系,个中一方应为项目产品的运用方,且双方之间在单一自然年内针对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实际采购额(或发卖额)应大于4000万元(以发卖方回款金额为准,不含税)。
5.企业就同一品类的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每年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报告,同一企业就不同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被丈量量/事情事理不同均算不同品类)每年可分别参与多个联合体报告。
第七条 各扶持操持帮助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
帮助标准:对付企业在相应平台开展研发活动所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的3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度最多可针对两款产品的一次性工程费申请补贴。
(二)国家帮助配套支持项目
帮助标准:对中心资金1:1予以配套支持,国家与市级总帮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
帮助标准: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四)运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褒奖项目
帮助标准:按照项目所涉及产品单一自然年的采购额(或发卖额)10%予以一次性褒奖,褒奖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第三章 报告和审核程序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履行细则发布报告指南,明确报告韶光、报告材料、办理流程等事变。报告单位应该按照报告指南哀求,通过指定的报告系统进行网上报告,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第九条 报告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根本报告材料(含电子证照)
1.通过报告系统打印的《深圳市智能传感器家当专项扶持操持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报告单位业务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单位上年度有关纳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二)专项报告材料
所有专项报告材料需在报告系统上传电子版,并在供应书面材料时供应复印件,详细各扶持方向所需专项材料如下:
1.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与公共做事平台互助的有关材料,如互助协议、做事条约、公共做事平台开具的发票等。
2.国家帮助配套支持项目:报告单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的项目条约、国家拨付资金到账的银行回单等有关材料。
3.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认证通过的有关材料;认证过程中所产生的用度的有关材料。
4.运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褒奖项目:报告单位及联合体参与产品开拓的有关材料,如互助协议、用度支出清单等;单款芯片或模组双方单一自然年采购额超过4000万元的有关材料,如双方的采购条约,发票、银行回款单等。
第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对形式初审合格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批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报告项目开展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并组织开展现场稽核。
第十一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现场稽核的项目,就合规性搜聚干系单位见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审议后,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拟定帮助方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韶光不少于7个事情日。
公示期间,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名书面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并供应证据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家当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或举报的,或者干系异议、投诉或举报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帮助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帮助操持,按有关规定办理帮助项目帮助资金的拨付手续。
第十二条 受帮助单位在专项资金拨付前涌现不符合报告条件、经营非常、破产等情形,或者无正当情由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拨付凭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取消或者暂不拨付资金。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部门预算体例阶段编报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作为专项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控和后期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受帮助单位在资金下达文件下发后1年内,若企业涌现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动事变,需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造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应该及时采纳方法,督匆匆企业整改,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益。未按哀求整改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追回帮助资金及孳息,确保专项资金利用安全。
第五章 监督检讨
第十五条 企业应该如实报告,并自觉接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讨,企业在报告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帮助资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卖力追回全部帮助资金及孳息,并与国库对账。情节严重的,依法深究相应任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法律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事情职员违反本履行细则,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滥用权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深究行政任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法律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履行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卖力阐明。
第十八条 本履行细则自2024年4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9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本文编选自“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