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悬赏公告
(2017)赣0681执270号

江西省贵溪市公民法院在实行申请实行人汪顺新与被实行人黄双泉(曾用名:黄双全)合资协议轇轕一案【实行案号:(2017)赣0681执270号】中,被实行人黄双泉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申请实行人汪顺新提出悬赏实行的申请,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公民法院关于民事实行中财产调查多少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发布实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实行人:黄双泉(曾用名:黄双全),男,1955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贵溪市人,身份证号码360621195510140038,住江西省贵溪市中胜花园10栋602室。
凡向本院举报本院尚未节制的被实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本院查实掌握、处置实现后实行到位的,本院将按实行到位金额的30%予以褒奖(未履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本院将对供应财产线索的职员身份及供应线索的有关情形予以保密。
本悬赏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二〇二二年十仲春九日
举报电话:0701-2091312
联系人:周法官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公民法院
公 告
(2022)赣0602执恢435号
申请实行人东莞市鸿鹏快递有限公司与被实行人峡江县祥卫物流有限公司、鹰潭市祥和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轇轕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7日作出的(2019)赣0602民初588民事讯断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申请实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实行,实行标的为425341.11元及利息。因被实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确定的责任,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民事实行中财产多少问题的规定》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实行悬赏公告:
被实行人峡江县祥卫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3343195372U,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百花路8号(县交通局内)。
被实行人:鹰潭市祥和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581642422T,住所地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路28号。
根据申请实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大众年夜众对上述被实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举报,凡向本院供应被实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节制的线索)并合营本院找到供应的财产,按实行到位的金额的5%给予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得到;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得到,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供应的被实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须要奉告申请实行人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涂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0701-6223511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仲春旬日
来源:贵溪法院、鹰潭市月湖区公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