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遭反向破解发卖830余万个
南京沁恒公司生产的一款芯片自2011年上市发卖以来深受业内人士喜好,也成为一些企图不劳而获的不法职员眼中的新“财路”。

2016年,某公司发卖职员陶某在进行市场调研和推广中创造这款芯片销量大,于是从市场获取正版芯片交予公司卖力生产经营等事务的总经理许某。该公司在未得到沁恒公司授权容许的情形下,决定反向破解芯片并对外发卖,于是委托其他公司对该芯片各层电路布图进行破解,提取GDS文件,再生产掩模工具、生产晶圆、封装,后以该公司某型号芯片名义对外发卖。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该公司共发卖陵犯沁恒公司著作权的芯片共计830余万个,发卖金额公民币730余万元。

属于范例的以单位名义履行犯罪
法院认为,该公司系专业的芯片从业主体,许某、陶某系专业的芯片从业职员,具有多年从业履历,对芯片行业、芯片市场具有较为充分的理解。两人明知案涉芯片中包含有固化的打算机软件,系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却仍反向抄袭该芯片,陵犯了打算机软件著作权。
而全体侵权行为过程中,从反向提取GDS文件莅临盆、封装等各环节均以该公司名义履行,该公司设计部、测试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亦参与个中,末了以对外发卖,所得发卖款项均归该公司所有。根据刑法和干系法律阐明,该行为属于范例的以单位名义履行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单位犯罪。
据此,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被告单位某公司判惩罚金公民币400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36万元;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侵权产品。
被告单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坚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扬子
编辑/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