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条视频评论让吴某心动了,不仅主动联系对方,还拉来朋友谭某一起“轻松赢利”。
近日,湖南浏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电信诱骗案。

“只要两部手机,一个小时就能赚500元。”2023年4月,吴某刷视频时看到了这条评论,便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按照对方哀求准备工具、下载软件,以帮助上线掌握手机拨打诱骗电话。由于操作涉嫌违规,手机卡被风控后,吴某被关照改换手机卡。
为得到高额报酬,吴某在明知对方履行电信网络诱骗的情形下,仍根据安排准备了作案工具,并从5月尾开始对外收购手机卡,帮忙上线履行诱骗活动。
去年7月21日,吴某约请朋友谭某参与手机卡收购事情,并承诺按照逐日12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期间,吴某共得到报酬15万余元,并分给谭某4万余元。
至案发时,两人共收购他人手机卡约60张。个中将部分收购的手机卡供应给上游用于诱骗,导致被害人应某和刘某共被骗6万余元。
浏阳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谭某明知他人履行电信网络诱骗犯罪,仍与上线形成较为稳定的合营关系,为其供应手机卡等犯罪工具,诱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诱骗罪。鉴于二人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能手段履行的电信网络诱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并逐步形成完全的黑灰家当链。造孽利用通讯工具、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将构成犯罪,切勿梦想小利,沦为电诈帮凶。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上不实及网络虚假投资,提高风险戒备能力,妥善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
通讯员龚茶玲 陈梓娴 潇湘晨报周凌如
来源: 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