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芯片代理商对表示,这种造孽元器件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企业从电子垃圾中回收芯片,去除旧芯片上的证据,进行清洁包装,并以更低价格将“二手货”卖给下贱;另一种是,将正规制造产线上的残次晶圆进行封装,然后以次充好卖给下贱。和真品比较,假芯片性能、可靠性、保质期限常日是不敷的。
该人士称,“假冒或翻新的元器件一贯流利在电子领域,其生产和发卖,乃至形成了一条造假的流水线,但变革在于,情形在今年以来愈发严重,原来偷偷摸摸的造假行为也变得高调”,这已经反响在价格上,原来二手芯片价格只有时价的50%,如今价格正在上涨,乃至和市场价持平。
源于供应失落衡

这类芯片紧张流利于消费电子。与汽车、工业不同,一些消费电子的整机厂商并不对芯片及其供应商进行长期的验证和测试。在一些利润较低、对芯片性能和工艺的哀求较低的产品中,或是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中,都随意马虎流利假芯片。
真假芯片性能差异很大,以次充好的芯片在性能指标和正品有差异,而二手芯片的质量担保期比正品更短。如果产品更新换代很快,且不处于极度的利用条件,并不随意马虎暴露出问题。
而一旦涌现问题,风险和本钱则会转嫁给整机厂商和消费者。一贯以来,中国芯片长期依赖入口,国外原厂产出的芯片,要经海关、分销商、贸易商、配套商多个环节,终极流向整机厂商。大部分中小型厂商无法向原厂采购,只能选择第三方分销商,他们是假芯片的最大买家。其余半导体是周期性行业,元器件本身存在阶段性的供应失落衡。
当前缺芯行情,大面积的供应链处于失落衡状态,多种元器件涌现短缺,而中国有着险些环球最大的电子元器件交易集散地,这里有大大小小的商家,每天进行恒河沙数的电子垃圾的拆解。这些都准假芯片供应了市场机会,它们大部分在海内流转,有的还流利至外洋供应链。
依法管理的阻力
北京市盈科(深圳)状师事务所高等股权合资人朱逸聪表示,法律上看,作为一种造孽元器件,重新包装的芯片属于假冒注册牌号产品,以次充好的芯片属于伪劣产品,发卖两者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朱逸聪表示,对付卖方,两种情形都存在法律风险。将二手芯片重新包装发卖,在行事和民事方面存在法律风险,并存在承担行政惩罚的可能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芯片代理商立即停滞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干系制造工具,对付违法经营额在五万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或者不敷五万元的,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朱逸聪表示,将残次晶圆以次充好的行为,触犯《刑法》中的“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 详细量刑规定,只要发卖金额在五万以上,至少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高达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在民事和行政方面,该行为也触犯了《消费者权柄保护法》。
但是,上述代理贩子士表示,买方起诉追责的情形并不常见,背后有很多阻力。比如,对晶圆“以次充好“的鉴定很模糊,须要专业机构来评判。同时,芯片的渠道企业比较散乱,这种卖方公司常日没有正规组织、乃至是空壳公司,一贯告下去对买方不利。
该人士称,另有一种情形是,有些买家因缺货、降落本钱,对造孽芯片采纳默许态度,故意将真赝品混在一起利用。由于即便被精心包装,芯片的性能指标仍旧是可测的,采购方有能力识别出来。这也是造假家当链得以形成的缘故原由,而终极用户和消费者不得不承担了所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