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计策,推进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培植,加快行业科技创新步伐,提升行业科技创新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以下简称研发中央)因此当代邮政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托企业、高档院校、科研院以是及其他干系单位,开展邮政行业科技研发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能互换、造就行业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基地,是邮政业技能创新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国家邮政局组织开展研发中央的认定和管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帮忙国家邮政局对研发中央进行辅导和管理。
第四条 国家邮政局根据须要,委托有关单位详细承担研发中央的认定和管理事情。
第五条 国家邮政局给予研发中央政策倾斜,支持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报告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基地以及国家科学技能奖项、推举参加科技人才评比、优先承担或参与国家组织的国际技能互助项目、优先参与邮政业科技发展计策方案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制订,并本着企业自主志愿的原则,支持在邮政行业推广运用其研发成果。
第二章 报告认定第六条 研发中央的报告与认定,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详细安排以当年关照为准。
第七条 研发中央的认定遵照志愿报告、从严择优、公正公道的原则,鼓励产学研用联合报告。
第八条 研发中央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详见附表):
(一)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方案和科技研发方向,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计策、邮政业发展方案和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总体布局,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科技研发上风和竞争上风。
(二)具备完善的研究、开拓和试验条件,以及承担干系科技研发、产品设计和成果转化的能力。
(三)拥有一支构造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专业技能职员军队。
(四)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高,拥有多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研发成果,在市场中推广运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得到过省部级(含)以上的科技褒奖。
(五)依托单位能为研发中央供应必要的条件保障,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任务事件。
第九条 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韶光内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申请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国家邮政局按照初评、现场评估和综合评议的程序组织开展研发中央的认定事情。
第十一条 国家邮政局组织对报告材料是否完好、材料填写是否符合哀求以及申请是否符合研发中央基本条件等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事情。
第十二条 评估专家组一样平常由五人组成,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由组长主持现场评估事情。
评估专家组按照召开预备会、听取申报请示、核实材料、实地查看、抽查讯问、集体评议等程序开展现场评估事情。现场评估紧张理解报告的研发中央的整体情形,全面核查在综合实力、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技能特色与上风和依托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情形,评估研发中央培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明确的评估见地,形成专家评估报告提交国家邮政局。
第十三条 评估专家应该对评估情形及评估中的各种见地严格保密,在评估事情中应该客不雅观公道,不得收受贿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 国家邮政局根据专家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议(必要时组织答辩),研究确定认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天。
第十五条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国家邮政局付与其“邮政行业XXX技能研发中央”称号,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 组织运行第十六条 研发中央应设立管理委员会和技能委员会,建立依托单位支持培植与保障运行、管理委员会卖力重大事变决策管理、技能委员会供应学术辅导的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管理委员会是研发中央的决策管理机构,由研发中央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职员组成。紧张职责是制订研发中央发展方案和管理制度,审定研发中央技能委员会组建方案,聘任研发中央主任,卖力研发中央的年度考察,折衷研发中央培植和运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变等。
第十八条 技能委员会是研发中央的学术辅导组织,由干系专业领域的技能专家和学者等组成。紧张职责是为研发中央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供应技能咨询。
第十九条 研发中央应实施“开放、互换、互助、共享”的运行机制,并在职员配备、平台培植、经费张罗及利用等方面建立相应系统编制机制,推动研发中央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监督考察第二十条 国家邮政局对研发中央履行跟踪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研发中央填写《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复核表》报国家邮政局。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邮政局撤销其研发中央称号:
(一)未按照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研发中央自行哀求撤销的;
(四)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干系法律法规的;
(六)其他不再符合研发中央基本条件的。
因第一、二、三、六项缘故原由被撤销研发中央称号的,两年内不得重新报告认定。因第五项缘故原由被撤销研发中央称号的,四年内不得重新报告认定。
第二十二条 研发中央依托单位或成员单位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度的,应在办理干系手续后三十天内将有关情形报国家邮政局和所在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中《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申请表》《邮政行业技能研发中央复核表》模样形状以及干系证明材料的哀求,以组织开展报告事情时的详细关照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涉及邮政业安全等主要急需的领域,针对综合研发能力突出的依托单位,国家邮政局可特殊组织开展干系研发中央的认定事情,认定程序可适当简化。本办法由国家邮政局卖力阐明,自印发之日起履行。